穿越之都市童话 - 分卷阅读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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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越之都市童话 作者:安非碎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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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越之都市童话 作者:安非碎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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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发现了自己的矛盾,疏远丁司宇会心痛,亲近丁司宇会反感。

    直到他在新生欢迎会上亲眼目睹丁司宇被恐怖分子袭击,情感的剧烈波动惊醒了沉睡中的宋乐,两人再度对身体的控制权展开一番殊死搏斗,他才恢复了一部分记忆。

    内部的较量外人是无法看出来的,即使是医生,也只能够通过仪器得出脑电波极其紊乱的评价,并且对此束手无策。

    “你们不是说乐乐已经脱离危险了吗,为什么还会突然昏迷?”说话的女人非常焦急,却因为自己什么都不懂,因此拿自己的儿子毫无办法,只能质问宋乐的主治医生。

    以前,她常常梦到宋乐。有时候宋乐在用一种怨毒的眼神瞪着她,怨恨她没有前来救自己;有时候宋乐可怜兮兮地抱着她的大腿哭泣,不停地喊疼,然后身上的肉一块一块地往下掉。

    每次梦到宋乐,她都会吓醒。她都开始怀疑这是不是自己精神失常的前兆了。如今终于失而复得,她更加不能忍受自己的儿子一脸苍白地躺在病床上,生死未卜的模样。

    “宋夫人,请你冷静一点。宋乐失踪的这十二年来,到底遭遇了什么非人实验,我们都是无法知晓的。而且你们也知道,比起我们这些顾忌甚多的医生,那些人性丧失的恐怖分子百无禁忌,他们的研究确实要更上一层。所以宋乐身上藏有什么我们检测不出的后遗症,那也是极有可能的。”主治医生镇定地推了推眼镜,没有流露出丝毫的不安。

    “而且仪器检测,宋乐的各项身体数值都处于稳定状态,除了脑电波紊乱,没有任何异常。我们推测,宋乐的昏迷可能是在新生欢迎会上受到了刺激。”医生的助手补充。

    谈话没有继续下去,因为宋乐的眼皮动了下。

    “妈。”宋子夏张开眼睛,眼珠子上红血丝密集明显,乍一看挺吓人的。

    “乐乐,你醒了。”儿子一醒来便喊她的细节叫宋夫人心底一软,她连忙欣喜地凑到宋乐的身边,轻柔地抚摸他的脸颊。

    她已经不年轻,却因为保养得当看起来任然很漂亮,暗淡的脸色瞬间焕发精神,笑起来的的样子直接让医生和助理都忍不住为之侧目。

    “妈,我想回家。”宋子夏对宋夫人道,提出要求之前特地喊了她一声妈。这么做,一方面是为了提高这个要求被同意的成功率,一方面是他知道这个女人担当得起这一个字。

    纵然他们本是是没有丝毫关系的陌生人,他也能够从她身上感受到关爱,他当然不会吝啬自己的感情。

    他现在只是暂时压制住了宋乐,以后这样的状况还会有可能发生。他本无意伤害宋乐,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所以他已经决定硬下心肠和宋乐做一个决断,彻底抹杀不稳定因素。

    宋夫人很想让医生给宋子夏做一个全身检查,但是拗不过他的坚持,带他回家了。

    那日回到宋家之后,宋子夏将自己关到了房间里,不让任何人前来打扰,宋夫人也不让。

    等到第二天他自己走出门,宋夫人才终于松了一口气。

    只是她没注意到,宋子夏的眼珠子虽然仍是漆黑漆黑的,不过虹膜外那一个零点五毫米宽的圈已经全是深蓝色的了——宋乐已经被他彻底地抹杀了。

    为了达到目的,他摒弃良知,毫不留情地突破了宋乐的心理防线,摧毁他的意志、让他自我毁灭。

    宋子夏在黑暗之中隐没了十年,现在他不想再继续那样的生活了。他一直坚信,只要心怀信仰,即使身处黑暗也不会堕落。从现在开始的每一分每一秒,他都是踏在另一个人的牺牲而走下去的,所以他会加倍珍惜自己能够拥有的。

    他以为自己已经毫无后顾之忧,没想到他还是小瞧了丁司宇的倒霉程度,新生欢迎会上的事情还没有过去多久,他又被曾仁吒所绑架。

    如果不是他曾经在丁司宇的身上放了追踪器,在停电的瞬间找到了丁司宇的位置,他可能要再次去丁司宇了。

    那是他第一次清晰地认识到自己的弱小。他不想再眼睁睁地看着丁司宇陷入险境而无能为力,只能在自己变强之前隐瞒自己的身份。

    对不起。

    对不起,没有办法陪在你的身边,即使这并不是我的本意。

    对不起,是我不够强大,没有办法保护你,让你又一次地陷入这样的境地。

    对不起,暂时还不能够和你相认,还要让你再等……但是,请相信我不会让你再等太久。

    他在心中默默许下承诺,然后以身体不适为由,向学校申请了休学。

    宋子夏很专一,从始至终,他的心里只有丁司宇一个人。连他自己的需求都要排在丁司宇的后面。爱一个人,他就想要竭尽全力,将自己所能给的、最好的东西全部贡献出来。

    重新获得记忆之后,他也记起了前因后果,也记起他和丁司宇相处的每一个细节。

    他骨子里其实是一个严肃认真的人,喝完茶会立刻将杯子洗干净,而丁司宇相对的比较懒散,喝完茶之后将杯子放到一边,等到脏杯子累积到一定程度再一股脑地洗刷干净,但是放久了的脏杯子会因此变得特别难洗。

    宋子夏跟丁司宇提过一次,可惜他仍旧是改不了那个坏习惯,于是他也懒再提,只是如果自己在场,就顺便将丁司宇的杯子拿去洗了。

    还有房间,因为拥有良好的家教,宋子乐的所有衣服都是刚从衣架上收下来就马上叠成方形整齐地码在衣柜里,要穿的时候直接取出来就可以;而丁司宇则是一团乱糟糟地纠缠在一起随意地扔在床上,睡觉之前抱起来扔衣柜,想要穿的时候东翻西找,有时候上学来不及了,穿着两只颜色不一样的袜子就除了门了,这个坏习惯直到宋子夏收到自己命不久矣的噩耗那会儿才改好,着实费了一番苦心。

    真的放不下这个叫人操心的家伙。但是时间越用越少,能够陪伴他的机会不多了。宋子夏有生以来头一次开始怨恨命运这东西,却又无可奈何。

    说起来,刚认识丁司宇那会儿,丁司宇更懒,也不像现在这样,为了一件事能够付出全部的热情,而且每天看起来也是没精打采的。宋子夏当时就想,这人看起来死气沉沉的,真叫人讨厌。

    后来,丁司宇迷上写小说,精神找到寄托,整个人一下子就变得神采飞扬,俊秀的面容因为充满活力而变得吸引人。宋子夏很不幸,瞬间就陷入了情网,即使他很瞧不起丁司宇的懒散,即使他们是性格完全不同的两个人。

    当时宋子夏也不知道什么叫做心动,只是一个劲儿地往丁司宇的身边凑,期望引起他的注意,和他成为好友。

    丁司宇本身是个性格柔软的少年,对于宋子夏的刻意接近没有表现出排斥。在仔细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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