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若有待 - 分卷阅读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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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山若有待 作者:华之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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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山若有待 作者:华之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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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会造成影响。

    不过他似乎亦发现曹德死后,我房内便无人可供使唤。次日,飞霜殿便来了个老宫女,以及一个皱巴巴的老太监。他们来此处的目的中监视成分多于服侍。在我拿梳子将打结的头发整络整络往下扯的时候,他们只是冷漠地袖手,立在旁边不出声地观望着。

    也只有到了这个时候,我才发现自己竟然是个连乱发都梳不齐整的废物,想到这里,我不由苦笑。

    我问那两人:“我何时才能探望吾儿?”

    他们面面相觑,太监心不甘情不愿地开口道:“要看陛下的意思。”

    我嗯了一声,走过去小心地推开门,将一条腿迈出去,道:“带我去见他罢。”

    两人一动不动,直愣愣地杵着。

    我叹了口气:“林不回不就是等着我去求他吗。”

    林不回倒是信守承诺,告知我郦娘成功分娩后,一并将链条撤走了。不过那种东西,本来也要在地牢里配合皮鞭与辣椒水使用方有情趣。所以,我应当感谢他始终没有将我投入狱中。

    太监在御书房外扯高喉咙通报了三声,屋内依旧一丝反馈也无。

    林不回此刻不想见我。

    其实我也迷惑,在林不回眼里,我到底是什么身份。最后我想破了脑袋,得出的最终结论是,一切取决于他的心情。比如现在,我大概就不是东西。

    如果稍微识相点,还是及早撤退的好。我转身欲走。

    那太监却满面堆笑地伸臂将我拦了下来,言语中也颇有谄媚的意思。

    “陛下许是恰巧打了个盹儿,没听见。洛公子不妨直接进去找找?”

    他这态度不能说不奇怪。

    也许林不回本来打算叫我立在门外,候上数个时辰再放我进去,好给我点颜色看看。只因我不买账,眼见大事不妙的太监只得瞬间圆滑一下,不然就要连后面的好戏也看不成了。我想通此点,微微冷笑起来。

    对于御书房布局,我再熟悉没有。可进去之后,并未见到林不回在里面伏案工作。我有些疑惑,慢慢绕着书架走了几圈,仍然没有发现林不回的身影。

    难道御书房内,也存在我不知晓的密道?不然解释不了林不回的忽然失踪。

    西斜的日照将窗棱形状铺在房内地上,是让人浑身发暖的金色。我有许久不曾来过此地,只是幼时在御书房内被父皇教训的景象仍历历在目。

    第一次完整背出的篇章,因贪玩而未能对答如流的注疏,诘屈聱牙得害我被父皇亲自抽手掌的诗词……各种经典自我眼前河水般汤汤流淌而过,偶尔有被异物激起的细小漩涡,因羼杂了父皇板脸佯怒却又死命憋笑的别扭模样,也都是充满温暖的回忆。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站立的位置,随手从书架堆叠的书中抽了一本出来。

    那份重量与被卷得毛边的封面告诉我手上拿的是《乐经》。我怀着预感将将书册翻过来,却大失所望。

    是《周官》。

    林不回显然动过架上的东西。

    我赌气地想把这书扔到地上踩两脚,随手一拨,却发现书内似有细笔批注。那字形依稀属于父皇,只是……《周官》?此前从未听说过,更不记得曾有阅读过。

    我抬头瞅了瞅四周,连忙捧着书走到窗边查看起来。只是那字迹年代久远,不少笔触已经晕染开,我那衰退的、模模糊糊仿佛隔了一层的眼力,亦使得需要将书举得离脸极近,才能辨认出字样来。

    父皇密布于《周官》空隙间的批注,并不是什么正经内容,而是描绘了对林震西初遇时忽然萌生的一见钟情、满腔热情的恋慕之意、心猿意马的发烧呓语、志在必得的强横决心。父皇那时大概很是年轻,笔端的情动与激荡扑面而来,简直叫人窒息。

    我若有所悟,飞快地翻阅放在《周官》附近的其余诸册起来。果不其然,邻近的几本中,也都有批注的字迹。只是从笔迹来看,又并不全是父皇所书,还有三本是属于另一个人的笔迹记录。我疑惑地随手翻到一页读了几段,忽然如冷水兜头盖脸浇了下来。

    另外那一人也如同我父皇那般,在书册间潦草地作了札记。

    他在札记中断断续续地讲了一个故事。

    故事的主角,是个懂些江湖异术的方士。

    因缘际会下,方士与某位出身富贵的公子哥儿成了朋友。初时,他颇喜欢这举手投足间极有世家风范的少年,因为他那朋友无论容貌、品行抑或智谋,均无可挑剔,堪称完美。

    只是相处久了后,不知怎地,方士对这朋友腻味起来。

    方士出身不佳,水渠里老鼠一般阴暗龌蹉地长大,豺狼撕抢腐肉一般夺权上位,虽然对品行无暇之人怀有天然的仰望,但骨子里更喜欢旁观陷入绝境之人无助狼狈的挣扎。

    他想看朋友绝望挣扎的样子。他十分地,迫切地,急不可待地想知道那是怎样一番情景。可惜他那朋友出身高贵,家财雄厚,世间奇珍异宝唾手可得,美姬俊男趋之若鹜,名士才子攀附不及,从头到脚无懈可击,叫他一直未能如愿。

    这一日入夜,那朋友逃出家门,与方士在京城最华美最恢宏的酒楼中举杯共饮,忽闻楼底街头一阵喧嚣,原来是林府的小公子打马而过。五花马,千金裘,那林府小公子本就英气逼人,更难得的是马背上,还搂着个粉面低垂的美娇娘,端的是年少风流。

    方士见朋友眼底有艳羡一闪而过,忽然心中一动。他曾听闻林震西红粉知己满天下,整日沉湎女色好不快哉。曾有不长眼的小倌贪图林震西出手阔绰,涂脂抹粉地试图巴上去,被林震西一眼看穿,老不耐烦地甩了一耳光。大抵是出身将门的缘故,竟抽掉了那小倌两颗牙齿。

    那朋友察觉到方士目不转睛盯在自己身上的视线,冲方士转顾一笑,浅茶色的杏眼笑出弯痕来:“怎么这样看着我?”

    方士略作斟酌,道:“只要你想,不过一声令下的事,有什么好羡慕的。”

    “噢,我羡慕的又不是他的女人。”那朋友不以为然。

    方士依然审慎地研究着自己的朋友。

    他的朋友出身高贵,富有天下,在金钱权势上无隙可乘。唯有感情这种不能勉强的事,能让他稍吃苦头,甚至透彻心扉。

    但就算他那朋友长得恶形怖状犹如罗刹,须知权利乃最烈性的春药,只要勾一勾手指头,瞬时便成百上千的妙龄女子,迫不及待欲攀上床与之双宿双飞。

    更何况,他那朋友,其实生了一张能叫无论男女,皆见之情动的面容。

    但是如果……他遇上了一块油盐不进的铁板,那也许……

    方士忆起自己手头那能叫人莫名一见钟情的秘术,心里模模糊糊有了个念头。

    “你是在羡慕他天生自由?”方士淡笑着举起酒杯,“但那条密道既已修成,宫墙对你已经不是阻碍了。”他故作漫不经心道:“说起来……灯节也快临近了,你似乎并未见过印都的灯市?”

    他的朋友眼睛一亮。

    到了约定的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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