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不科学 - 第32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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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劈断一根木柴后。
    徐云瞥了眼远处撅着屁股洗土豆的威廉·汤姆逊,假装随意的对威尔说道:
    “威尔先生,你们这次打算到哪儿去?”
    威尔为了照顾徐云这个‘残疾人’,他干的活要更多一些,闻言抹了把汗,说道:
    “去伦敦。”
    “伦敦?”
    徐云故作诧异的一挑眉,好奇道:
    “你们也去伦敦吗?”
    威尔点了点头,再次将一根木柴挪到面前,咔嚓一声将其劈成两段,同时嘴上道:
    “乡下的地这些年收成不好,我打算去伦敦碰碰运气。”
    “听说这些年远洋贸易很缺人手,如果能混个工作,总比种地要好一些。”
    威尔身上的乡土气息非常浓郁,徐云很自然便相信了这个路人角色的说法,随后他话锋一转,忽然问道:
    “那么汤姆逊先生呢?”
    “汤姆逊先生啊?”
    威尔摇了摇头,将斧头放下匀了口气息,答道:
    “他的话我就不了解了,我只是听说他好像是要去伦敦投奔某个很出名的老教授吧。”
    “我父亲和汤姆逊先生的爷爷认识了许多年,两家人的关系很好,就把我托给他了。”
    徐云这才了然的点了点头,心中闪过了一丝明悟。
    威尔这个乡土气息浓郁的少年大概率和自己的任务无关,多半就是个类似张三那样的路人,顶多顶多就是谢老都管那裆。
    而光环呢,又不可能无缘无故的把自己放到汤姆逊身边——毕竟这位可不是啥大白菜。
    因此很明显。
    自己此次任务的目标,应该就是威尔口中那位汤姆逊要投奔的大人物了。
    因此只要能确定如今的年代,便可以完全筛出这个目标。
    想到这里。
    徐云不由看向了威尔,问道:
    “威尔先生,汤姆逊先生居然能结识伦敦的教授?他看起来也不大吧,有三十了么?”
    徐云这招是从某本历史小说里学来的声东击西法,假意问的是前者,实际上的重点却在后头。
    果不其然。
    威尔丝毫没有察觉到什么异常,浓眉大眼的老实答道:
    “我不是说过了么,汤姆逊先生的过往我也不太清楚,不过肯定没超过三十——我爸爸说他今年才二十四岁呢。”
    徐云闻言,心中顿时一凝。
    二十四岁?
    如果没记错的话。
    威廉.汤姆逊是1826年生人,加上这个年龄……
    考虑到周岁之类的问题,比较宽泛点说,现在应该是1849-1851之间?
    而这个时间伦敦有名并且和威廉.汤姆逊有关的老教授,无疑要首推亚当·霍普金斯了。
    说起霍普金斯,大多数人可能都会想到‘根据霍普金斯大学的报告显示……’这个梗。
    不过那所霍普金斯大学是由约翰斯·霍普金斯建立的,和亚当·霍普金斯没啥关系。
    亚当·霍普金斯是剑桥大学的一位知名教授,也是19世纪很有名的地质学家和数学家,带出过威廉.汤姆逊和斯托克斯两位大佬。
    此人的年龄如今应该在60岁上下,无疑符合‘老教授’这个描述。
    虽然他的名声在科学史上不算特别显赫,但能带出威廉.汤姆逊和斯托克斯,也足以判断此人的能力非同寻常。
    况且名声不显,不是正符合光环的特性之一吗?
    因此很明显。
    这次的任务目标,必然是亚当·霍普金斯!
    如果不是,他罗峰当场就把那把斧子吃掉!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
    优势在我!
    第222章 真相大白
    半个小时后。
    威廉·汤姆逊拎着洗好的土豆回到了马车边。
    此时的威尔已经准备好了锅具和柴火,带着徐云麻溜儿的将土豆切块入锅,开始做起了晚饭。
    啪啪啪——
    干硬的柴火在火堆里发出了清脆的崩裂声,在空旷的森林里显得极其清晰。
    一旁的威尔则一边哼着歌,一边朝面包上涂抹着猪油。
    没错。
    猪油。
    在很多人的印象里。
    西方人似乎不怎么喜欢吃猪肉,他们的餐谱上常见的荤菜往往是牛羊和鸡之类的禽肉。
    怎么说呢……
    这也算是个刻板印象吧。
    例如西班牙人就很喜欢吃火腿,伊比利亚火腿甚至是欧洲非常有名的一道特产。
    德国人则特喜欢吃猪脚。
    他们对猪脚的喜好程度达到了一个什么样的地步呢——德国的麦当劳里都在卖猪脚,德甲比赛的足球场里也能买到猪脚。
    所以你在看德甲转播的时候,经常可以看到一手拿着猪脚,一手拿着啤酒的观众。
    猪脚这玩意儿在德国,基本上和沙县拌面一样属于国民菜品。
    还有罗马尼亚人很喜欢吃猪的松板肉,也就是猪颈两侧的那部分肉,也就是所谓的“黄金六两”。
    目前国内的大蒜有相当部分都是出口到的罗马尼亚,被用于松板肉的烹制。
    至于英国呢……
    英国有一道菜叫做黑布丁——这玩意儿是一道荤菜,由猪血和牛血加上燕麦制成,在英国北部是一道很典型的早餐。
    因此同样。
    在19世纪的欧洲,猪油也是一种常见的面包作料。
    它的名字叫做油沥,直到后来才被黄油代替。
    滋滋滋——
    固体的油沥在火堆的高温下逐渐化成了粘稠的液体,浸润了干裂的面包。
    一股猪油特有的香味也随之扑面而来,让徐云不禁想到了小时候很喜欢吃的猪油拌饭。
    过了一会儿。
    汤姆逊用勺子搅了搅锅底,觉得火候差不多了,便给威尔和徐云各自装了碗土豆汤:
    “威尔,罗峰,拿去吧。”
    威尔和徐云各自接过木碗:
    “谢谢。”
    徐云道完谢刚准备喝汤,忽然发现自己碗里的咸熏肉明显要比威尔的多一些。
    拿错了吗?
    见此情形。
    他不由看向汤姆逊,迟疑道:
    “汤姆逊先生,这……”
    汤姆逊猜到了他的想法,依旧是一副没啥波动的表情,说道:
    “你的昏迷多半是因为缺乏营养所致,手臂又受了伤,多吃一点肉是应该的。”
    “既然带上你了那就要对你负责,这些东西不值多少钱,别再出其他状况就好。”
    徐云闻言,不由意外的看了他一眼。
    在后世的相关文献上,汤姆逊一直都是个不苟言笑、非常高冷的形象,朋友也不算多。
    例如他的葬礼上,来宾总数只有15位,四桌麻将都凑不起来呢。
    结果没想到。
    这个看上去很高冷的热力学之父,本人的心地倒是意外的有些善良。
    不过这种二次元的金发傲娇感是怎么回事呢……
    随后汤姆逊又给自己装了碗土豆汤,用修长的手指掰开一小块面包,趁热蘸起了汤汁。
    这种细嚼慢咽的动作配合上嘎吱嘎吱的篝火,隐约有种深色调的优雅感。
    真·绅士风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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