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 - 分卷阅读115
主人 作者:湖中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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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人 作者:湖中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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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力量。
就像这次,据他的密探来报,李睿(‘主人’)在京城突然失踪,和发现他出现在草原只间隔四五天的时间。最快一个月的路程,李睿(‘主人’)是怎么用这么短的时间到达的?
一次可能是巧合,也许是用了替身,可接连三次就不是巧合。李睿(‘主人’)营救杨笑那次是第二次,第三次就是杨笑与李睿(‘主人’)同时从边关出发,可从杨笑打探的情报来看,李睿(‘主人’)几乎是在和他分开后的第二天就回到京城。
他是人嘛? 他们是人吗?一个精明的好似先知,一个厉害的如同修罗。他甚至怀疑他们是怪物。可不管他们是什么,只要有七情六欲,总会有弱点,只要抓住他们的弱点,让他们这里两个世上最强的矛和最坚固的盾撞在一起,到时候他就可坐享渔翁之利。
为了提防李贤(赝品),确保万无一失他特意真戏真做的培养杨笑,把他送到思想相对单纯的李睿(‘主人’)那里……
“元帅……”一个将士打断虎眼的思路,担忧的说:“之前探子来报,李贤(赝品)与李睿(‘主人’)合演了一场闹分歧的戏,为了除去内贼。这会儿咱们使用挑拨离间会不会也中了他们的圈套?”
乌鲁木达克勤(虎眼)冷笑道:“这我也考虑过,你看李睿(‘主人’)来此的这段时间像是在和李贤(赝品)演戏吗?”
“这个……”那位将领不敢妄论。
乌鲁木达克勤(虎眼)综合各界接触过李睿(‘主人’)的人的描述,加上他亲眼观察,他很确信李贤(赝品)与李睿(‘主人’)之间一定是出了事,那个铲除内鬼的话有可能只是遮掩的借口。
加上他对李睿(‘主人’)常年的观察,他不认为李睿(‘主人’)和李贤(赝品)之间的冲突有假,就算之前是在做戏,他现在派人去制造矛盾也是一样。要说担心有假,他也是担心杨笑,他怕杨笑是李贤(赝品)的人。为此,三年前当他发现身为奴隶的杨笑,在见到来他大帐游玩的李睿(‘主人’)时,眼中难掩的恨意后,他多次调查他,试探他,看他究竟是装的还是真的,直至半年前他才信任他。
这颗棋子来之不易,为了保险期间,乌鲁木达克勤(虎眼)命人给杨笑带口信,叫他不要着急行动,打稳根基,先摸清李贤(赝品)与李睿(‘主人’)私下的关系。
杨笑在收到指示后笑了,他当然不会轻举妄动,受了这么大的罪好不容易才来到李睿(‘主人’)身边,他岂会轻易了结。
时间就这样平静却不平淡的过去,所有人都在不知不觉中为十年后的风暴做着动力。
《‘主人’》第四部 (作者:湖中影)
第八十九章 八年之后
光阴似箭一晃过了八年。
八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足够改变什么,尤其是小孩子。
八年前,叁仁这只‘小狗’被他的亲生父亲们硬塞给我。八年后,当这只‘小狗’知道我不是他亲爹时,已经长成一匹‘大灰狼’。天天两眼放着绿光地盯着我,还口水横流地抱着我的腰说:“‘主人’我爱你!”
“你给我滚。”我很不客气的将叁仁踹出我的房门。这种情节三天两头的上演,我虽然生气可也没真的把他扫地出门。
叁仁小时候我还是蛮喜欢他的,而他自从不怕我以后就像年糕似的粘着我。我是不拒绝可爱的孩子向我撒娇的,可他越长越大,才十三岁就比我长的高,长的壮。我不能容忍一个五大三粗的少年天天向我撒娇,我会掉一地鸡皮疙瘩。
我向来是以貌取人,孩子就应该像烟色那样,他今年二十六岁也才长到我下巴的高度,人看起来柔柔弱弱的,标准是一个需要被人捧到手心里保护的样子。不过烟色从不表示出他的软弱,他很要强的,每天都以考取功名报效朝廷,报答我为目标。经过八年的奋斗他已是秀才,现在正在为进士的科考做准备。
对我而言,我并不希望他用辉煌的前程来报答我,只要他过的开心、幸福就好。他和欲奴都是命运不幸的人,欲奴我没守护好,所以我希望有和欲奴同样遭遇的烟色能过的幸福。不过烟色执意要考取功名,为国效力我也就随他了。
在看岳冬,经历八年的奋斗终于成为正一品的太尉,执掌兵部,又是太子太保,在武将中算得上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当然这些都是赝品安排的。岳冬的风光依旧有名无实,可他已经很满足了,不是仕途上的风光而是他可以亲自教育自己的孩子长大。
岳冬也曾迷茫过,可除了安于现状他不知道还能做什么。八年前的教训让他刻骨铭心,八年的‘牢笼’生活总会习惯,习惯后就会麻木,麻木后也就无所谓,而且自从那件事后赝品对他的态度还算不错,在他能忍受的范围内,可他还是担心这份平静终有一天会被打破,八年前的事会再重演,或者更惨烈。其原因就是‘主人’我总是做一些让赝品郁闷的事,首当其中的就是我与东方凌鹫来往过于频繁。
这点我自己也很惊讶,可没办法,我和他在一起的感觉真的很舒服。如果说我对烟色是付出后的愉悦感,我从东方凌鹫那里得到的就是被疼爱的幸福感。这两份完全不同的感受令我着迷,为此我常年不辞辛苦天南地北的两头跑。
这往来太多问题就出来了,我的速度太快,一天之内打个来回太不寻常,想借口只是在附近转转搪塞一下都难,因为一旦南北两边的人碰了面很容易穿帮。就像杨笑问我在突厥救了他后我是怎么这么快就回到京城的,我当时实在编不出理由,只好说:“不告诉你。”
对一个下人可以这么打发,但换成亲近的人就不行。烟色是足不出户的文人,还能勉强糊弄过去,可万一有人把这事告诉东方凌鹫,他是习武之人,又常年奔波在外,对他撒谎可就难了。
为了不让人起疑我只好把路程拉长到十天,这是我能容忍的最慢速度,也是常人能接受的最快速度。
起初几年还好,可日子长了,从东方凌鹫那到京城这段路我熟的不能再熟。因此我连游玩的性质都没有,就在我憋闷的发慌时偶遇一对江湖骗子。
女的花容玉貌惹人怜爱,男的名为他大哥实则是她丈夫。这对骗子夫妻就是利用有钱人趁人之危的心理,假借卖身葬兄之名混入目标家中,趁受害者不备偷走值钱的东西。
这种招数并不新鲜,可仍有人上当,我觉得有趣,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不妨模仿一下。
都说诈骗是无本买卖,可这自身价值难道就不是成本吗!为了做成第一笔买卖,我可是精心准备了一番。据我多年行走江湖的经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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